有转委托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5
在紧急、关乎利益的情况下,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但在一般情况下,转委托需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那么,有转委托权是什么意思?今天律盾小编就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有转委托权什么意思

有转委托是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又称“复代理”。受转托人称为“复代理人”。

转托代理的条件:

1.必须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

2.复代理人的代理权不能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

3.转委托应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由被代理人追认。

转委托权指的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转委托前须经委托人同意。如有疑问,欢迎到律盾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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