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财产损失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8
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一些拆迁户因为拆迁方某些做法,导致自己哟财产上的损失。之后拆迁方也不肯为自己的行为做出赔偿,于是拆迁户就想要去争取赔偿,那拆迁财产损失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律盾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一、拆迁财产损失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被拆迁人遭受到财产损失的,是有权主张赔偿的,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拆迁财产损失能否提起民事诉讼?面对拆迁财产损失当事人想要提起民事诉讼的话,一定要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找个专业律师就起诉事宜好好维权。面对拆迁财产损失而要提起诉讼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解决可以来律盾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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