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区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1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养殖场的,不得在禁养区内拆迁,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设立养殖场后再划定禁养区的,拆迁有经济补偿,那么禁养区拆迁不给补偿如何处理?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禁养区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不给经济补偿的,被拆迁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不给经济补偿的,被拆迁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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