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确定监护权的因素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对于监护权,其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照护权所涉及到的内容基本相同。那么,人身监护权包括什么内容,如何确定监护权。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问题,希望分享的内容有所帮助。

法院确定监护权的因素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总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具体如何确定监护权的因素,如下所述:

1、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今为止大都与父母何方共同生活。

3、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必须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子女的意愿往往因其年龄及动机而有所不同,并且如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意愿有强烈的影响时,法院应对子女的意愿加以检验。

人身监护权都有哪些内容

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扶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3.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4.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5.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监护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因具体案情,处理方式可能不同。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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