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3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了变化,但是还有监护权的问题,孩子还没有成年之前都有监护人。这时候父母双方就有可能因为孩子的监护人是谁而产生了诸多的变化,不知道法定监护人到底是谁。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律盾内容。

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上述三种法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组织等关系的远近而确定的。《民法通则》第16条中关于这种法定监护人可担任人员的排列顺序,应当视为担任监护人的先后顺序。只要前一顺序有人可作为监护人,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担任监护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的规定,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改变不了他们皆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因此,即使夫妻双方离异,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是夫妻双方。

离婚之后法定的监护人还是父母,并不会因为婚姻的变化而改变,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此时都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好好的保护监护权益。关于离婚后法定监护人的对象要求等,对于具体内容不太了解可以来律盾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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