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引起法定监护人的变更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04
关于法定监护人问题我们都知道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离婚的话,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肯定是自己的父母。那么,如果离婚了是否引起法定监护人的变更?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是否引起法定监护人的变更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关于变更监护人的法律规定

《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该意见第22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所以,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孩子的监护人,或者取消对方的孩子监护权。如果确有变更事由,应由法院依法变更。

一般说来,除在特殊的离婚案件中,父母一方有明显的不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情形时,才较容易确定离婚父母何方适合行使孩子监护权外,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均想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且双方情况大体相同适合行使监护权。在此情况下,法院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关于孩子监护权争议的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离婚是否引起法定监护人的变更”所进行的解答,可知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律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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