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一个还是两个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7
在当前社会中,为了保证小孩子的健康成长,是需要有法定监护人的。那么,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一个还是两个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一个还是两个

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的顺序

1、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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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2、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法定监护人可以随意变更吗

不可以。《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变更。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一个还是两个”所进行的解答,可知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律盾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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