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等,而法律有规定的,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房屋买卖是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丢了能不能补办?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要换成新的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业务实践,一份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双方对此均应进行必要的调查。

二、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

三、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五、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所需承担的责任。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

六、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或失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七、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合同丢失的,一般是不能补办合同的,但当事人可以将合同作废,然后与出售方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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