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可以退款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1-02
买商品房是需要提前签订认购书的,这是买卖合同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以及标的的规定,也是双方当事人交易房屋有关事项的初步确认。但是购房者常常会遇到想要退房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形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后定金能退回吗?下面律盾小编为您解答。

一、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可以退款吗(《合同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12.3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认购协议时交纳了认购金的,能不能退款依据认购协议的约定而定,如果不是买受人原因造成不签订正式合同的,可以要求退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订房屋认购协议的注意事项

1、签订认购书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置条件,它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尽量不与开发商签定认购书;

2、尽量避免定金条款,可使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代替定金条款;

3、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4、购房者看房时通常会针对自己特别关注的点提出一些问题,开发商呢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可以把开发商的答复写入认购书。

5、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介绍的优势写进认购书。

6、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的回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签订认购协议时已经交过认购金的,根据签订的协议约定来看是否需要退款,总而言之,如果不是买受人原因造成不签订正式合同的,一般是可以要求退钱的。更多法律咨询请关注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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