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是否存在增值税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8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其中二手房交易是房屋交易的主要类型之一。这其中也有一些相关规定,那么买卖二手房是否存在增值税?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卖二手房是否存在增值税

买卖不动产证未满2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5.6%(增值税税率为5%)。

买卖不动产证已满2年:免征增值税。

买二手房还需要交税:

1、契税

首套房契税:面积≤90平,契税税率为1%;面积>90平,契税税率为1.5%。二套房契税:面积≤90平,契税税率为1%;面积>90平,契税税率为2%。

2、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出售的房屋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计税价格的1%或者房子当初买入价与现在卖出价差额的20%。满五唯一的房子,可以免征个税。

二、增值税计算方式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增值税计算方式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买卖二手房是否存在增值税”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买卖不动产证未满2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5.6%(增值税税率为5%),不动产证已满2年:免征增值税。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律盾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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