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的发生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关于租赁纠纷的发生的大概形式的相关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租赁协议的发生形式有哪些

其一,恶意拖欠,这一类案件占比例不太多;

其二,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有的是承租人生意方面出现问题,无能力支付租金,这一类纠纷占30%左右;

其三,因为房屋改变功能的问题,有的本来使用功能是住宅厂房,有的承租人用作办公或商业,这须经有权部门批准,否则是违法行为。一部分属当事人签合同时,出租方承诺改变功能并承担相应费用,但之后不能做到,占百分之十几;另一部分属双方都明白功能不是承租人所需要的功能,但双方约定由承租人改变功能,由承租人报批,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有的涉及补交地价(有的几万到几千万),有的合同期有限,不去进行改变功能报批,而使用过程中已经改变功能,发生纠纷超过30%。在深圳的八卦岭、上步工业区、车公庙等地大量存在这种情况。有的政府规划未做好,因为政府行为与市场相比大大滞后。市场千变万化,而政府部门涉及规划等问题,因此引起租赁纠纷甚至行政纠纷的情形也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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