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需不需要登记备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7
很多时候,如果我们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出去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那么出租房屋之后是否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租房屋需不需要登记备案

虽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房屋出租不办理登记备案的行为确实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租赁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未办理的,可以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出租房屋应该办理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行政义务。不办理登记备案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我们国家,如果想要交房屋出租出去的话,一定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如果不进行登记的话可能会受到相关的处罚,在进行登记的同时我们还需要交纳相关的税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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