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因为在外地工作,导致不得不选择居住出租屋。出租房屋的房东在出租其房屋时,会与承租人签订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作为双方完成租房约定的租房证明。那么,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签订后包括的法律效力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总则》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民法总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一)、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二)、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效。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公证的话也可以,公证只是使合同的证据效力更强一些。

(三)、虽然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不需要公证,但现在各地政府一般规定个人房屋出租协议需要到房管部门备案,注意:备案只是为方便管理 ,但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5)、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此条已经失效)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1)、如果是公民个人之间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即可、不用盖章:双方签字后合同即生效。只有在公司法人之间签定合同时才要求加盖法人章合同才会生效。

(2)、二房东转租:必须经过大房东的同意,未过同意的,转租无效:大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二房东的房,并且租房人的损失应由二房东承担。如果事先没有大房东的同意、但在转租后得到了大房东的同意的:转租合同仍然有效,只是转租人只对二房东依据转租合同承担交房租的义务、二房东依据他与大房东的租赁合同向大房东承担义务。

通过律盾小编介绍了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个人租房合同书需要经过谨慎的思考和依据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拟定,当双方签订之后便有了法律效力,所以了解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拟定依据和法律效力很有必要。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律盾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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