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房屋出租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家具或是房屋内容损坏的情况,在房屋出租发现它有损坏的情况就要进行维修,而维修也需要出一笔的维修费。面对这笔维修费,租客认为是房东的责任,房东认为是租客来承担。律盾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如何确定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那么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所谓维修,是指租赁物不合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时,对租赁物进行修理,以使其达到约定的正常使用收益状态。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必须符合租赁物是在出租期间发生的故障、不是因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的等条件。当租赁物出现故障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应尽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对出租人拒不修房的,承租人可以先垫付费用自行维修,或者请物业维修,然后向出租人追偿维修费用。为了有效获得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承租人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如房屋损坏情况、损坏的原因、维修费用收据,以及曾经要求出租人维修的证据等。

一般来说,维修保护义务仍是房屋所有人即出租人的。但若是承租人有过错,基于公平原则,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实际房屋维修费的产生往往较复杂,需要对具体细节加以鉴定。

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可以按照合同的内容来确定,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里面没有这方面的内容,最好是能够双方沟通协商。关于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确定的具体内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盾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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