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管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很多单位都有相应的公房,也有人进行承租。那么在承租人去世或者是进行外迁之后,对于承租人之间的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这是大家要弄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位自管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房屋。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对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依职权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不服的情形,对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点。我们想要进行变更承租人的时候就要满足这样的条件,才能按照规定进行办理,这也是在需要进行办理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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