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屋开宾馆,补偿归我还是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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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9
有不少人开宾馆都是选择租赁别人的房屋,结果没有想到自己宾馆开了起来之后,这一块刚好就被政府强制性的拆迁征收了。虽然可以获得一笔补偿,但由于自己并不是实际的房屋主人担心无法获得赔偿。律盾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一、租的房屋开宾馆,补偿归我还是出租人
拆迁补偿是给房产所有人,租用是没有补偿款的,但可以要求补偿装饰装修的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
二、法律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因此按《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房东不仅要把房屋可能将要被拆迁的信息告知承租人,而且一旦明确拆迁范围,再进行出租,则属于违法出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承租人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积极主动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租的房屋用来开设宾馆但遇到了拆迁的情况,租赁的宾馆主人也是可以要求房屋赔偿一部分的损失,但拆迁补偿不是完全归宾馆主人。租的房屋开宾馆,出租人跟租客就补偿发生争议时,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律盾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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