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承租人死亡孙子可以承租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如果自己在之前有一个租公租房租赁的话,那么如果自己死后,可以把这个租赁权由孩子继承,如果是孙子的话,是否也可以进行继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原承租人死亡孙子可以承租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有继承权。但是第一继承权的人不是孙子。

承租人死亡后,生前未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确需继续租用住房的,享有优先承租权,可以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在租赁期间,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有在租赁的房屋内居住的权利,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死亡后,生前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住房,但应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后无共同居住之人的,租赁关系终止。原共同居住之人另有住房的,也可以终止租赁关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承租人这样的情况的话,一般都是由他的孩子进行继承的,这个公租房因为这个需要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孙子现在还不能继承这个公租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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