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遭拆迁,承租人能否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现实生活中门面房的业主往往会将门面房出租给经营者进行经营活动,然后收取一定数额租金的,而门面房拆迁的情形是比较多的,那么门面房遭拆迁,承租人能不能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门面房遭拆迁,承租人能否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出租的门面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在租赁期内的,承租人是可以分配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出租的门面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在租赁期内的,承租人是可以分配到停车停业损失补偿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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