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未到期回收如何赔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出租物品的行为可以说是现在商业市场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商业交易行为,当事人通过将物品的使用权转交给他人来获得相应的利润,比如房屋的出租和土地的出租就是最为常见的,那么土地出租未到期回收如何赔偿?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土地出租未到期回收如何进行赔偿

土地承包出租没有到期收回的赔偿可根据因为未到期回收所给当事人造成的事实损失以及恢复原状所花费的花销来进行。一般情况下,这都是由当事人与对方具体的进行协商和调解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可以选择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由人民法院直接判决赔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五十七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土地出租法律特征

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

3、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有国有土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不管签订的是什么性质的合同协议, 只要该协议不存在违法因素违反协议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而具体的违约和赔偿比例往往是双方当事人自行进行约定, 如果拒绝赔偿可以联系律师处理,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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