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能否做担保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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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8
抵押担保是我国法律允许的担保方式的一种,由于抵押担保无需将抵押物转移占有,所以抵押是当前担保方式中最受大众欢迎的一种。可以用作抵押的东西有很多,包括可以作价的权利、动产、不动产等等,律盾小编今天来为大家讲解的,是关于土地确权后能否用作抵押的问题。
一、土地确权后能否做担保抵押
只有确权后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做担保抵押的。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不得抵押的有哪些
《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我国不是土地私有制国家,所以农民的土地都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使用权等都是不能进行抵押的,但是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通过出让而取得的,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抵押。如果您还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咨询意见,欢迎您联系律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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