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04
对于建筑工程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需要以证据作支撑,那么,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呢?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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