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的车异地怎么办手续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车辆是司法拍卖的常见标的物之一,拍卖车辆的时候法院要委托有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而有些车辆是有异地进行拍卖的,给竞买人过户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司法拍卖的车异地怎么办手续?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司法拍卖的车异地怎么办手续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进行异地司法拍卖的,竞拍人可以持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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