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拍卖怎么交付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法院受债权人的申请,作价处理债务的财产时,首先采取的是拍卖的方式,拍卖所得的价款用于偿还债务,那么法院司法拍卖怎么交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院司法拍卖怎么交付

司法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相应款项的,法院会将拍卖标的物交付给竞买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

第二十九条 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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