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工程款不付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4
新建项目一般是指为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平地起家的投资项目。有的单位原有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其新增的固定资产的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

法律咨询:工程完工工程款不付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包了一个工地六栋别墅两千多平方做外墙涂料的以每平方15块包过来的,老板是本地人当时做时想钱不多他有是本地人就没签合同。口头说了下做到做好的过程中怎么付钱,说是做好了就付清,现在都做好半个月多了还不给接款,平时电话打也不接。这样的话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回答:

很难,即使能够维权,你还需证明单价,所以现在造成被动也和你自己有着很大的责任,当然了,起诉也只能是挽回损失的最后一步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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