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下,在涉外经济合同法的涉外经济合同法总则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疑问,那么针对涉外经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给出了相应的答案,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涉外经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法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但是,国际运输合同除外。
相关知识点
第三条 订立合同,应当依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合同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律盾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有关涉外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何种的其他问题或者纠纷,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律盾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