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候给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被拖欠工程款的时候,但是大家要知道被拖欠的工程款产生的利息应该什么时候给呢?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仔细进行了解,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候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我国法律上对于拖欠的工程款的利息支付有规定,大家可以从本文的介绍中进行详细了解,就能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对于我们劳动者就要仔细看看,并且学会利用法律进行维权。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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