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量算少如何索赔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10
我们知道工程的施工是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一般对于工程量也是有规定的,但是很多时候会出现工程量少算的情况,那么招标工程量算少如何索赔?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招标工程量算少如何索赔(《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违反合同的约定减少招标工程量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故意多报工程量结算犯罪

      虚报工程量属于诈骗,诈骗数额达到几千元(数额较大)就涉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工程量如果少算的话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况,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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