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物灭失发生履行不能的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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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1
合同是对于双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约束,如果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是需要向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有的合同标的可能会是种类物,那么,如果种类物灭失发生履行不能的效果吗?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种类物灭失发生履行不能的效果吗
种类物不是特定物,如果种类物灭失的,不会履行不能。
二、合同的履行不能怎么认定
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
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
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但履行不能不包括下列情形:履行困难;债务人缺乏资力;选择之债中尚有可选择的给付;货币之债和利息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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