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无法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9
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不可抗拒的天灾因素,也有人为原因。在法律上对于无法履行的定义为义务人不可能履行,或者履行不能使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那么这时候双方该怎么办呢?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遇到无法履行的合同怎么办

首先,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最后,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具体补救措施有哪些

(一)行使抗辩权

抗辩权,是对抗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法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法律为防止抗辩权滥用,针对不同的抗辩权规定了不同的行使条件。在己方积极行使抗辩权的同时,也需要准确衡量他人行使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条、程序,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二)行使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保全措施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策略,企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若没有及时采用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样将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如保全措施的采纳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若企业自行向第三人主张债务人的债权,则因为违反法定要求而无法达到保全措施的效果。另外法律规定了撤销权行使的期限,超过法定期限则将丧失撤销权,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害。

合同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能履行的合同也大量存在,在这是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拿起法律武器,拿回该得的权益。如果不懂如何使用法律武器,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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