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对于行政决定都是需要履行的,行政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需要执行,当然,如果存在异议的话,也是可以提出异议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提出申诉,那么,行政决定的部分履行与不履行的含义是什么呢,如果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跟着律盾小编一起看看吧。
行政决定部分履行与不履行的规定
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即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
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即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
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罚决定,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您做出加处罚款的决定。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同时,对于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相关规定烟草专卖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还有:
(1)《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当事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因此,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罚款,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有权对您加处罚款。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行政决定部分履行与不履行的规定的法律知识,部分履行是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即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而不履行是一开始就没有履行,也就不存在部分与全部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