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民事法律活动时,当事人可以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生效后就需要履行,那么预约合同能不能判令继续履行?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预约合同能否判令继续履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预约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的,预约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何时可以不继续履行合同
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身信赖关系产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委托、合伙、雇佣等基于信任关系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赖于当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
3、履行费用过高。即在经济上不合理,履行将导致与所获利益不平衡,或需耗费大量时间。
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在这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取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法予以补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预约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的,预约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继续履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