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谁来担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的当事人有告知的义务,当事人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告知合同的内容,以便另一方对合同有所了解,如果隐瞒相关内容的有可能造成缔约过失,那么缔约过失责任谁来担?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缔约过失责任谁来担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缔约过失的情形是比较多的,缔约过失的责任一般由过失的一方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缔约过失责任由什么人来承担”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缔约过失的情形是比较多的,缔约过失的责任一般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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