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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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但是我们也经常会遇到一些合同违约的情况,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免责事由有哪些呢?这就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需要做好相关的了解。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
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需要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这对于双方来说都需要了解清楚,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合同法的规定建议大家进行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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