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可以同时主张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5
在合同中,出现违约是很正常的情况,那么在进行合同违约之后能不能要求赔偿违约责任的时候进行继续履行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更好的处理这个问题。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可以同时主张吗

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可以同时主张。

1、对于迟延履行违约金,包括没开始履行和中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从当事人的意思看,是预定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补偿,没有免除实际履行的意思;从法律看,第114条第3款也明确了没有免除的含义,所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2、对于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的意思就是就整个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预定的赔偿金,守约一方只能在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要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免除对方继续履行的责任;要么,要求继续履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除非出现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的不得强制实际履行的情形。此时就不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和继续履行不可并用。当然,当选择了继续履行而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可能造成了其他的如质量瑕疵的损失,那么,这时并不是适用已约定的违约金,而可以要求其他的补救措施或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在我们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要根据相关的内容介绍来进行处理,才能更好的通过法律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对于这点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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