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违约金约定过高是否无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劳动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支付培训费用的,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那么服务期违约金约定过高是不是无效的?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服务期违约金约定过高是否无效

依据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劳动服务期约定违约金过高不会构成服务期约定无效,但出现违约时,违约方可以向法院请求降低过高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企业如何培训员工

员工培训就是给新员工或现有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的过程。

(一)培训种类与方式

1、职前培训

职前培训是指新聘员工熟悉和适应工作环境的过程,它的目的是使新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之前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专门教育,二是工作实践。

2、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就是根据对职业技能和产业结构变化引起的就业趋势进行预测,有计划地制定培训项目,改进劳动者的知识、技能、文化观念和工作行为,适应社会的发展。

3、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应使劳动者了解本职工作的特点和意义,培训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强化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

(二)培训的组织管理

1、培训需求分析。

2、培训设计和实施。

3、培训效果评估。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劳动服务期约定违约金过高不会构成服务期约定无效,但出现违约时,违约方可以向法院请求降低过高的违约金。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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