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既解除合同又要求违约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可不可以既解除合同又要求违约?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可以既解除合同又要求违约吗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条 【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未履行合同义务如何举证

合同是否履行的纠纷,主张合同未履行的一方应举证对方有合同义务,主张已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提交已履行合同的证据。还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通常适用的举证责任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未履行合同义务这一行为,因为是消极的,所以很难举证。因此,我们在庭审过程中,常常是由原被告双方分别举证自己是如何履行合同义务的,那么无法举证出自己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的这一方,就会被推定为未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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