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会遇到一方违约的情况,明明协议上面已经说好的,一方却不按规定履行,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不好处理,那么,图书出版违约怎么办?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图书出版违约怎么办(《合同法》于2020.12.31失效)
以上这些违约情形一旦出现,作者可以要求出版社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继续履行,即要求对方当事人完成未完成的合同义务,例如,出版社不按照实际印数情况支付全部稿酬,作者可以要求出版社支付剩余稿酬;
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图书质量不过关,差错较少的可以要求出版社印发勘误表,差错率超过国家标准万分之一的可以要求出版社销毁库存图书并重印;
赔偿损失,一般在合同义务无法继续履行,损失无法补救的情况下,要求对方采用金钱的方式进行赔偿,以弥补对方违约带来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指当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时,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著作权法》
第31条 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第33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
《合同法》
第10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图书出版过程中发生违约情况那么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比如赔偿等等。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