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4
小王与公司签订了三年合同,还有一年合同才期满,现在他想辞职,却又怕交违约金。那么法律上对辞职缴纳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由律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个关于辞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及其他一些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规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可以知道,除开二十二条为劳动者提供了培养义务的,和二十三条,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离职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其余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十条告知用人单位即可。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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