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时能要求对方返还超过总价款20%的定金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通常在一些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卖家从买家那里收取一部分定金。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属于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交付定金后,顺利的话就是双方约定交付剩余款项;如果一方想违约要解除合同的,就涉及到定金退还的问题。那么,违约时能要求对方返还超过总价款20%的定金吗?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

违约时能要求对方返还超过总价款20%的定金

交付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给付的定金,但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价值的20%,因为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收受定金一方违约,交付定金一方只能主张在总价款20%内的双倍定金返还。

实践中,我们具体要区分以下情况:

1、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想解除合同的:可以向收受定金方主张超过20%的定金,因为超过20%的定金法律不予支持,收受定金一方无权要这超过的部分;

2、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想解除合同的:交付定金一方可以向收受定金方主张返还双倍的定金,但是要注意,只能主张在总价款20%内的双倍定金

定金该不该退,分具体情形:

1、如果是交付定金方自己原因的,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2、如果是收受定金方违约的,需要双倍泛返还定金

对方不退定金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协商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2、协商后对方仍然拒绝退还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

实践中,很多人不知道这20%的限制,在主张返还定金的时候,被对方讹了。我们在这里特别提醒,在交付定金或主张返还定金的时候,要注意定金的限制是20%,在交付定金的时候,也不用交超过总价款的20%;在主张退还定金的时候,也要注意这20%的限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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