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合同未成立,能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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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4
购房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许多年轻人结婚前就开始为婚后生活准备自己的房子。在购房过程中我们会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陷阱,也会有各种问题出现。那么,对于买房合同未成立的情况,能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吗?今天,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房合同未成立,能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吗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一些开发商便不退还定金。定金的约定,使得双方的权利义务处于极不平等的状态,买受人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如果买受人真心希望购买房屋,则先期交纳的定金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只能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一些购房人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二、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由此可见,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卖人不卖此房屋,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本案中王先生的情况就属于这种情形,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应该退还定金。
在此提醒购房者,最好的办法是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交定金并不是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由上我们知道,买房合同未成立,是不能要求返还双倍定金的,除非在之前签订的协议中提到开发商或者出售人在买房合同未成立是返还双倍定金。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为你解答疑惑。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律盾也提供在线律师为您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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