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个体交通运输业随之发展迅速。由于个体车主在购买车辆后无运输资格,必须要将车辆挂靠到有运输资格的运输企业才可合法营运,使得机动车辆挂靠经营成为时下客、货运输行业广泛存在的一种特殊现象,但与其他挂靠现象不同,车辆挂靠并不是一种法律禁止的行为。接下来就跟律盾小编以起来
一、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车辆挂靠责任承担的
我国关于车辆挂靠责任承担的具体规定是若个人机动车无偿挂靠企业,被挂靠企业既不享有运行利益,又不进行运行支配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的个人机动车,被挂靠单位疏于管理致使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挂靠机动车的所有人不具有相应资质而接受挂靠,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被挂靠企业与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机动车挂靠经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当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由不同的主体承担责任:
(一)个人机动车无偿挂靠企业,被挂靠企业既不享有运行利益,又不进行运行支配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的个人机动车,被挂靠单位疏于管理致使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中,被挂靠单位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挂靠机动车的所有人不具有相应资质而接受挂靠,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被挂靠企业与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
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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