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6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民事合同,当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是需要受到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约束的。如果有违约行为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吗?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吗

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构成实际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都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行为可以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一是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不履行包括拒绝履行与不能履行两种情形。拒绝履行是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是故意毁约的行为,自然构成违约责任

二是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要求。包括**迟延和不完全履行等。不完全履行,即债务虽然已经履行,但是履行没有完全按照债务的内容进行,而且造成不适当履行的原因是债务人方面引起的。可以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等。瑕疵履行,主要指标的物的质量含有瑕疵,也可以指履行的数量、规格、方法、地点等不符合要求。加害给付是债务人的给付不但含有瑕疵,而且其瑕疵还造成了债权人的损害,例如因电梯安装不合格而导致商场停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当对方当事人违约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盾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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