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处处可见的都是合同,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去坐公交车与司机其实也是签订了合同的。对于2021年要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大家都是比较陌生。所以大家都可能想问那在民法典中规定无效的合同有哪些呢?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有哪些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律规定
(1)合同中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之所以规定上述两种情况的免责条款无效,原因有二:一是这两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的谴责性;二是这两种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这种侵权行为可以免责,就等于以合同的方式剥夺了当事人合同以外的合法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无效的特征有哪些
1、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综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有哪些”的内容了。《民法典》只规定了中有几种免责条款的无效,并没有直接明确的说明无效的合同有哪些,但是一般来说应该也是差不多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肯定是无效的。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律盾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