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家暴离婚受害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说遇到了家暴的话,到时候可能会造成另外一方进行起诉离婚的情况,如果自己是受害方的话,可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的赔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方家暴离婚受害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规定,仅有以上4种情形导致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关系。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来说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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