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程序可以中止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土地时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征地的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征地程序能不能中止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征地程序可以中止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时候,如果征地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是可以中止的,要退还被征收的土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土地征收对象包括哪些

1、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所以,承包地被征收,相应的承包经营权应当获得相应的补偿。

2、宅基地使用权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住宅的保障性权利,涉及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所以征收时应当予以补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时候,如果征地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土地征收是可以中止的,要退还被征收的土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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