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未拿到能否公证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4-25
我们知道房子如果被拆迁的话那么是可以获得安置房的,这是属于人民的一种福利,但是很多时候拆迁安置房下来了,并没有拿到房产证,那么这样的话是否可以进行公证?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拆迁安置房未拿到能否公证

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房产公证的。

二、房产公证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法条提示:《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拆迁安置房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进行公证处理的,必须要有房产证,这个是规定,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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