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安置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我们知道征收土地的话一般都是有相应的赔偿的,但是很多时候人们因为土地安置费用发生纠纷,那么,土地安置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土地安置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于2020.12.31失效)

拆迁安置补偿存在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及其起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及其起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拆迁安置补偿存在诉讼时效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了,如果有什么纠纷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诉讼解决,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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