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抚养费在协议或判决后是否可以选择增加或减少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是双方发生纠纷的导火线之一,有的家长每个月向子女支付少量的抚养费,这给抚养子女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困难。那么,子女的抚养费在法院判决之后是否可以选择增加或减少?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子女的抚养费在协议或判决后是否可以选择增加或减少

离婚后子女的抚育费是可以增加或减少的。法律规定可以追加抚育费的情况有: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育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抚育费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育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另外,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指出的是,追加或者减少抚育费要向法院另行起诉,由判决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后才能执行

因此,子女的抚养费在协议或判决后是可以选择增加或减少,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在实际中抚养子女一方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合理的通过法律途径提出相关的申请。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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