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了配偶权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4
核心内容:我国法律对配偶权没有专门明确的规定,但对于配偶权的相关内容,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主要涉到了平等姓名权、学习和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权、请求扶养权等。下面,律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我国法律规定的配偶权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的配偶权内容包括:

1、平等的姓名权。

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各自享有平等的姓名权,不因婚姻的缔结而被强制改变。任何一方都有权使用或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他方不能干涉也不能盗用、假冒。

2、学习和工作及社会活动的自由权。

婚姻法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出于的目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重男轻女的,有些配偶限制妻子的行为,干涉其外出工作、学习或者要求另一方经常陪伴自己等等。

3、请求扶养权。

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如一方自愿放弃请求扶养的权利,法律一般不予追究。但如果是夫妻双方约定对请求权的放弃,是无效的,不能对抗一方配偶的请求扶养权。法律对这种权利设立了义务,是出于一种法律保障的意愿。

4、生育权。

我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首次提出公民有生育的权利。这是基本人权,也是由于我国人口问题的特殊状况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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