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结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结婚的时候就需要办理结婚登记,而结婚登记要到民政部门办理,办理结婚登记后领取结婚证,那么补办结婚登记有没有法律效力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补办结婚登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未符合结婚条件结婚的,符合结婚条件后依法补办结婚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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